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陕西省交通建设领域推行全类别 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321635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24〕46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陕西省交通建设领域推行全类别 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10-14 |
各设区市、杨陵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牵头部门(发展改革委),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
为全面推行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通建设领域施工、监理全面电子化交易成熟的基础上,对陕西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交通建设领域勘察、设计、货物、EPC等其他类型开评标功能进行完善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电子化交易。陕西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使用的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和新点软件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均支持交通建设领域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EPC等全类别线上开标、电子评标等全流程电子化,即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二、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项目进场登记时选择“是否为电子标”,可自行选择适配的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使用适配交易系统规定的编标工具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电子投标的有关要求,指引投标人编制符合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还应约定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对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牵头部门应积极推进电子标上线运行工作。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电子标的运行保障,建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